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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华南师范大学退学(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下半年申请毕业)
南方医科大学近日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引发关注,据南都记者统计,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广东高校今年清退学生上千人,原因涉及“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等方面。
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发布《关于对黄维林等16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南医科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南医科拟退学处理的16人中,博士研究生有11人,硕士研究生有5人;专业为外科学10人,口腔临床医学2人,中西医结合临床2人,妇产科学1人、针炙推拿学1人。
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因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未经批准滞留不归的;出国(境)探亲、旅游,逾期不归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无故逾期未申请复学的;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5月22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发布《关于2019-2020第二学期拟清退研究生名单的公示》称,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拟对已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清退。
暨大管理学院拟清退85名硕士研究生,包含37名工商管理硕士、48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清退原因有“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校方已告知上述学生本人。
4月,华南师范大学拟对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据华师2020年4月发布的《退学预处理公告书》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等相关管理规定,教务处决定拟对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3名学生均来自音乐学院,入学时间为2010年1人、2011年2人。
并非所有的学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或未报到入读而退学,今年,华南农业大学官网公示约90名学生退学,其中材料与能源学院的部分学生,以出国留学、移民出国为由申请退学。
6月29日,广东工业大学发布《关于给予123名超期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十五条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广工对123名学生予以拟退学处理。
广工拟退学的123名学生中,1名为专科生,其余为本科生,来自材料与能源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7个学院,学籍状态均为“休学”,拟退学原因均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休学期满未按时提出复学申请”。
7月21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清退的公示》,广外拟对687名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做出清退学籍处理。687名学生的年级位于2015级-2019级,来自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据汕头大学6月发布的《2019-2020春季学期本科生退学处理公告》,一名汕大理学院应用化学专业2017级本科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和《汕头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2019[115]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经2020年4月15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予以退学处理。
2019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以健全研究生培养管理体系,促进研究生培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明确高校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去年,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等多所广东高校共清退数百名研究生。今年,广东高校再次对“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等原因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予以退学,说明广东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更进一步。
此外,全国一些高校今年陆续对部分学生作出退学处理。中国石油大学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两千多名网络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上海交通大学对21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对17名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中南大学对10名休学逾期未复学的研究生作拟退学处理;上海师范大学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南都记者 周宇 实习生 肖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