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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开设自考(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条件)

前三分之一没什么好东西,就是文件号:《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华师[2021]144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咱们是广东自考大军中的草根们:社会考生哈,所以只看自考这块的内容。

一、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对,要思想政治正确,品德端正。重点: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纪律处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业水平:达到毕业条件,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注:不是每科70分哦,这个问题许多同学问过。),且在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即第3点)。外国语水平(最大变动的条件): 在学习年限内,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即CET)考试425分及以上;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即PETS)三级笔试成绩合格;注意,只需要笔试成绩即可。 3.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即参加学校安排的成人外语考试哦~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即自考专业科目中代码为00015的科目(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 5.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80分或以上。

4.申请时限: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换句话说,申请毕业和申请学位同时操作吧,这样最保险。

从申请学位到领取证书期间大概需要4个月时间吧。

二、课程平均分的计算规则也发生了变化:

课程分数栏登记为“免修”“免考”的,不参加平均分的计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平均分计算包含加考选考课程及毕业论文成绩。同一课程有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的,取该课程最高成绩参加平均分计算。非百分制课程分数(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成百分制。与之前相比,折算后的百分制分数各减少了4分,比如之前的及格百分制为69分,以此类推。另外的平均分计算结果是允许四舍五入凑整的,今年的这份新细则里没有说明这个问题,那就默认没有了吧。

表格上的百分之于2023年开始执行哦,就是说2022还是按老规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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